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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浏览次数:【关闭页面】 【返回首页】

1.负责学校教职工招聘、定岗手续办理工作。

2.负责编制内教职工编制的增、减管理以及编制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

3.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以及对违规教职工的惩处工作。

4.负责科级以下教职工校内调配工作。

5.负责军转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6.负责编制内、人事代理等形式教职工聘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工作。

7.负责教职工的离职手续办理工作。

8.负责教职工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

9.负责人事信息统计报表的填报以及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

10.负责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评审结果备案工作以及新入职教职工职称初定和职称确认工作。

11.负责科级以下教职工档案管理工作。

12.负责教职工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

13.负责教职工出入境备案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一条:劳资与社保科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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