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浏览次数:【关闭页面】 【返回首页】

各单位、部门:

为满足专业技术人员多样化学习需求,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年。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jgl.gov.cn/)”(以下称服务平台)中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入口完成年度学习任务、继续教育管理入口进行学时申报。

二、继续教育培训方式

登录服务平台,按要求完成注册(已注册人员不必重复注册)。服务平台操作办法详见《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操作指南》(附件)。

(一)公需科目培训:

公需科目实行免费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学习入口,自主选择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进行学习。公需课学习无需申报。

(二)专业科目培训:

专业科目培训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1.折算学时

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和《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豫医专〔2022〕62号)内容折算学时,时间信息必须与专业科目培训年度一致,上传材料需完整清晰。

2.继续教育基地培训

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学习入口,选择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完成缴费学习。

三、其它事项

(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各级各类人才评选推荐等工作的必备条件。

(二)因个人学习相关材料需通过主管部门复审和省人社厅备案,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应在12月20日前完成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工作。

联系人:谢楠 电话:18638533232

附件: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2024年9月2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职业院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Copyright ©2023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双湖大道8号 邮政编码:45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