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社语〔2022〕253号)要求,我校决定开展“推广普通话 喜迎二十大暨校庆七十周年”诗歌朗诵、书法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要大力宣传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着重展示推普周举办2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个人、社会、国家产生的真切变化,体现语言文字工作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我校建校70周年营造浓厚氛围。
二、诗歌朗诵相关要求
(一)参赛对象:全体教职工。
(二)参赛内容:内容应紧扣“推广普通话,喜迎二十大暨校庆七十周年”主题,朗诵比赛要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旋律。参赛作品鼓励原创,原创作品请在报名表上注明(朗诵者本人或本校作者创作的作品视为原创);每位选手朗诵时间限定在3-5分钟;若选手以小组形式参加比赛,每组不超过 4人;可使用背景音乐、视频、PPT等形式。
三、书法比赛活动相关要求
(一)参赛对象:全体教职工。
(二)参赛要求:书写内容要求符合活动主题,积极向上,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开,可书写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通话宣传有关的诗歌、短文、标语等。
字体可使用楷书、行书、草书、篆书以及隶书,鼓励使用规范字,作品用纸规格为四尺至六尺整张宣纸(69cm×138cm-96cm×180cm),裁剪形式可为斗方、四尺对开、四尺三开等。作品提交方式为JPG格式(分辨率1280×720,照片大小不低于2M)。
四、报送要求
请各位参赛对象9月23日之前将朗诵视频、书法作品电子版、报名表命名为“部门+姓名+题目”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hnyz_rsc@hamc.edu.cn。
五、奖项设置
诗歌朗诵比赛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
书法比赛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获奖作品将在学校平台予以展示。
人事处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