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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请销假手续办理流程图

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11日 浏览次数:【关闭页面】 【返回首页】









一、探亲假请销假审批程序:









填写《教职工请休假审批表》


 



             



境内,科室领导、部门领导审批签字



境外,科室领导、部门领导、分管校领导审批签字





             



报人事处备案,假期结束,至人事处销假









二、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请销假审批程序:









填写《教职工请休假审批表》








科室领导审批签字








部门领导审批签字








审批表交于人事处备案








假期结束,至人事处销假









三、工伤假请销假审批程序:









填写《教职工请休假审批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科室领导审批签字








部门领导审批签字








分管校领导审批签字








审批表交于人事处备案








假期结束,至人事处销假









四、事假请销假审批程序:









填写《教职工请休假审批表》




       



5个工作日之内,科室领导、部门领导审批签字


6-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科室领导、部门领导、分管校领导审批签字


15个工作日以上,科室领导、部门领导、分管校领导、校长审批签字





       




报人事处备案,假期结束,至人事处销假









五、病假请销假审批程序:









填写《教职工请休假审批表》





     




须附医院诊断证明,明确建议休息时间




     



一个月之内(含一个月),科室领导、部门领导审批签字


一个月至两个月之内(含两个月),科室领导、部门领导、分管校领导审批签字


两个月以上,科室领导、部门领导、分管校领导、校长审批签字

  



     



报人事处备案,假期结束,至人事处销假


报人事处备案,假期结束,至人事处销假


报人事处备案,病假到期后,到省级及以上三甲医院或学校附属医院复查一次,根据复查结果继续病休或恢复工作。假期结束,至人事处销假









六、单位(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请假:









按上述程序报批








分管校领导、学校主要领导审批签字








审批表交于人事处备案








假期结束,至人事处销假(若离开郑州,须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备案)









七、单位(部门)副职(不含主持工作的副职)请假:









按上述程序报批








分管校领导审批签字








审批表交于人事处备案








假期结束,至人事处销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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