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组织制定学院人事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学院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
3.负责研究制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4.负责学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5.负责学院教职工的工资、福利、校内津贴发放以及劳动保护等工作。
6.负责学院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的推荐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
7.负责学院内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教职工的学历认证、继续教育登记及确认等工作。
9.负责学院内部人事调配工作。
10.负责办理学院伤、残、亡教职工善后、遗属抚恤和生活补助等工作。
11.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