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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浏览次数:【关闭页面】 【返回首页】


1.负责新进教职工的档案审核、接收、整理工作。

2.负责调出教职工档案的转递工作。

3.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工作。

4.负责档案材料的接收、整理、鉴定、归档与利用工作。

5.负责定期向校综合档案室移交亡故人员的人事档案。

6.负责教职工档案数字化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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