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学校将开展2026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请各院(部)按照文件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

一、申报对象

专任教师;主要面向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业系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已获得省教育厅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入选国家或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原则上不再申报。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厅文件。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乐于奉献,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申报人员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代表性学术成果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代表性学术成果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

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各院(部)推荐报告纸质1份,并填写《2026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报送《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纸质盖章一份,同时报电子版;按照统计表具体内容提供原件。

报送时间和地点:7月31日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176736162@qq.com;将纸质版和材料原件交至老校区303房间。

联系人:张  霞    谢  楠

联系方式:18638533232